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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投资4600万元。

  二、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1800万元,企业自筹2300万元,争取省、市(区)政府财政和政策扶持500万元。

  三、具体项目及费用

  1.汉中市北郊租用土地75亩,建110摊位,建筑面积27500平方米,投资概算94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租地,建设摊位、硬化场地、通道、建营业办公室、围墙、门卫室及生活区工程,已投入资金380万元。二期工程完善市场功能设施,投资概算560万元。

  2.废旧金属加工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购置设备)投资概算400万元。

  3.废旧物资分拣加工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购置设备)投资概算500万元。

  4.基础回收网络:

  (1)购置封闭式环保型运输车15辆,每辆20万元,共300万元。

  (2)建300个回收站点,共投入资金概算900万元。

  (3)预计购三轮车、人员培训和服装等其他费用概算260万元。

  (4)流动资金800万元。

  (5)电子商务系统投资概算500万元。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企业每年可实现净利润总计600万元。7年可收回全部投资,社会效益很好,对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缓解资源短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七章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分管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发改委、规划、城建、工商、环保、公安等部分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日常事务工作由汉中市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回收网络体系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制订及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沟通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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