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局联合发布的《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章 方案概况
一、名称: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二、实施企业:汉中四通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实施期限:2006-2010年
四、指导思想
以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精神和陕西省《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汉中市“十一五”规划为准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汉中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对回收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汉中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地率先突破发展。
五、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汉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再生循环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争取用5年的时间,使城乡90%以上的村镇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的收购、拆解、加工和销售处理链条。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的回收率达到90%,实现汉中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