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探索完善相关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要适当,一般要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试点工作中,要把握原则、勇于探索,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求突破:一要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挂钩的机制;二要探索建立家庭缴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筹资机制;三要探索适合困难人群的费用支付办法;四要探索特殊病种门诊的范围和支付办法;五要探索门诊统筹办法。通过试点,不断完善筹资和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强化经办能力建设。医保经办机构是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基本力量。要加大投入力度,对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技术手段等给予必要支持,为经办管理机构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基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探索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科学设置参保、缴费、就医、支付等各种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计报表制度,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机构、参保居民、社会团体、医药服务机构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的监督。
(四)推进社区平台建设。社区是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就医管理等的基本平台。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其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要发挥好现有劳动保障社区服务平台的作用,并根据新的任务,扩大功能,充实力量。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信息系统是基础手段。要遵循量力而行、技术适用、有前瞻性的原则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资源,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社区服务网络、金融服务网络、医疗服务网络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服务资源有效利用。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开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化系统,实现刷卡即时报销结算,力争到明年底,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即时刷卡报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的信息化水平。
(六)搞好政策制度衔接。在试点实践中,要统筹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平衡,注重不同险种之间的衔接。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商业保险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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