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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7年冬种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7年冬种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政发〔2007〕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粮油市场供应趋紧、价格上涨的趋势,确保我市粮食(食用油)的安全和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7年冬种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59号)精神,我市2007年的冬种生产以稳定和扩大粮油种植面积为基础,优化冬种生产结构,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冬作效益,实现“绿色过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稳定和扩大粮油冬种面积

  (一)实行油菜种植直接补贴政策。为鼓励发展油菜生产,扩大油菜种植面积,省财政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种植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二)实行“双低”油菜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的“双低”油菜新品种。对种植国家和省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由国家或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补贴。

  (三)实行油菜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对采取机械化种植或收获油菜的农户,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给予补贴。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粮油机械补贴机型结构,切实解决油菜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的问题,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进程。

  (四)实行油料作物政策性保险。积极开展油料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五)实行绿肥示范补贴政策。继续抓好“沃土工程”建设,鼓励种植紫云英及黑麦草、蚕(豌)豆、马铃薯等经济绿肥,实现农民增收和培肥耕地地力相统一。对通过省农业厅验收的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冬绿肥示范基地,省财政继续给予补助。

  二、推广农业“三新”技术,实现冬种生产的高产高效

  (一)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双低油菜重点推广浙双72、浙油18和沪油15;大麦重点推广花30、浙秀12,小麦重点推广扬麦158、扬麦12;蚕豆重点推广慈溪大白蚕、双绿5号等,豌豆重点推广中豌4号、中豌6号;马铃薯重点推广东农303、克新4号、中薯3号;绿肥推广紫云英宁波种、余江大叶种;茄子推广杭茄1号、引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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