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府办关于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意见
(芜政办〔2007〕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贯彻施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
《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健全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
《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
《条例》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通过贯彻实施
《条例》,增强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效预防和遏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