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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南京路、豫苑路、军航路、星林路所围的区域;中意建材大市场、北海路、中州路、徐园、小王庄、腾飞路、芦沙窝所围的区域;淮河路、金世纪广场、南京路、华夏路所围的区域;香君路、华夏路、北海路、白银路所围的区域。

  (十四)周口市

  1.一水厂沙颍河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2.二水厂官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9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周漯公路为界以北,沙河北岸大堤以南,商水县南干渠以东,武警一中队西围墙以西的区域。

  3.三水厂沙颍河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1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4.新区三水厂沙颍河南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50米的陆域。

  (十五)驻马店市

  板桥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板桥水库取水口外围500米的水域;取水口一侧高程111.5米以上大坝以内距岸边200米的陆域;南干渠及两侧50米的水域和陆域;输水管道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板桥水库高程115.3米以下,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和陆域;南干渠一级保护区外两侧10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山脊线以内所有向板桥水库汇水的水域和陆域。

  (十六)南阳市

  1.鸭河口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鸭河口水库高程177.0米以内的区域;汇水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以内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鸭河口水库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分水岭、公路、水库大坝以内的水域;汇水支流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

  准保护区:南阳市辖区内,鸭河口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汇水区域。

  2.白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白河三湾河入口至温凉河入河口上游500米,5年一遇洪水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入河口上游500米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白河从鸭河口水库坝下至三湾河口,10年一遇洪水的水域和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及两侧100米的陆域;汇水支流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的水域。

  准保护区:白河二级保护区以外南阳市辖区内的汇水区域。

  (十七)信阳市

  南湾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南湾大坝至溢洪道下游240米以及付家湾前400米以南,土沟以北,高庙以东、仇家湾村以西的水域;高程103.5米以上,取水口一侧至蜈蚣岭山脊线的陆域;付家湾等外公路以南,许家湾村以西,金家湾以北,高庙村以东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叶家湾以西,三条岭以东,芙蓉岛、高家湾半岛所围的水域;高程103.5米以上,蜈蚣岭、笔架山、贤山分水岭以南,周湾、黄家湾以北,周家湾、楼房湾、周大湾以西,三条岭半岛分水岭以东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南湾水库所有的水域及高程103.5米以下近岸分水岭以内的陆域。

  (十八)济源市

  1.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4眼井)

  一级保护区:济克路以西,灵山山峰以东,济世药业公司以北,济克路交通量观测站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柿槟村焦枝铁路桥以西,洛峪新村以东,灵山以北,济源市第五中学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准保护区:任庄煤矿以南,范寺村以东,至二级保护区边界的区域。

  2.柴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45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龙潭寺以西,石牛村以东,济邵路以北,济克路交通观测站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3.白涧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环城西路以西,三河水库以东,南蟒河以北,北姚村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中原商贸城东路以西,北石村以东,大峪新村以北,涧北村以南,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三、县级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巩义市

  1.坞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坞罗水库整个水域及其沿岸1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向东2500米、向南2500米、向西700米的汇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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