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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43公里碑、10号坝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黄河大堤以内的区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向外延伸1000米的区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1000米以北,废弃窑场路以东,御井街以西,红旗路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43公里碑至上游1000米,13号坝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濮阳-新乡界碑处)。

  3.沿西环线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5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至黄河路南沿,西至化工一路,南至国庆路,东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往外延4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4.中原油田基地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4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马颊河、五一路、长庆路、黄河路、京开道、濮水河、供应南路、老马颊河、江汉路东、老东环路、苏北路、老马颊河所围的区域;濮鹤高速公路以南,长安路以北,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5.李子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3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西八里庄、王寨、马寨、西高城以南,毛寨、小山以北,东高城、老王庄、谷马羡、主布村、吕家海以西,西子岸、东柳村、后栾村以东的区域。

  (十)许昌市

  1.北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北汝河单庄村至鲁渡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北汝河大陈闸至单庄村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颍汝干渠渠首至魏都区任庄桥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内的陆域;马湟河北汝河入口处至河东姚村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以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和颍汝干渠交汇处至311国道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北汝河鲁渡至汝州焦枝铁路桥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马湟河河东姚村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文化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运粮河襄城县311国道以上的水域及两侧1000米的陆域。

  2.麦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50米的区域。

  (十一)漯河市

  1.澧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澧河107国道三里桥至橡胶坝的水域;泰山路建设路交叉口、湘江路泰山路漯舞路交叉口、嵩山路澧河桥南约50米、东京路第四水厂、西京路漯河三中、107国道澧河桥南约50米、107国道澧河桥北约50米、祁山路距澧河北堤约50米(漯河建设总公司)、嵩山路澧河桥北大学路派出所、丁湾村路距澧河北堤约50米、丁湾村路大学路交叉口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澧河郾城区古城村姬沟与澧河交叉口至107国道三里桥、橡胶坝至人民路澧河桥的水域;除一级保护区外,人民路交通路交叉口、建设路交通路交叉口、湘江路交通路交叉口、柳江路交通路交叉口、金江路五一路交叉口、金江路嵩山路交叉口、东京路漯舞路交叉口、北京路107国道交叉口、指挥寨村高庄村龙江路107国道交叉口、龙江路井岗山路交叉口、龙江路伏牛路交叉口、龙江路、嵩山路交叉口、大学路嵩山路交叉口、泰山路人民路交叉口的区域。

  准保护区:澧河唐河与澧河汇合处(包括唐河防洪堤坝到唐河入澧河的河段)至姬沟与澧河交叉口的水域;指挥寨村、李岗村、西刘村、赵庄村、和庄村、戴庄村、程庄村、大楼魏村、安庄村、高庄村所围的区域;泰山路滨河路交叉口、泰山路人民路交叉口、大学路嵩山路交叉口、龙江路嵩山路交叉口、嵩山路沙河南堤所围的区域。

  2.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6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湘江路、泰山路、漯舞路交叉口、湘江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交通路南环路交叉口、南环路107国道交叉口、107国道澧河三里桥所围的区域。

  3.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0眼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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