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保安服务市场社会化的大背景下,牢牢把握保安服务业正确的经营方向,监管好保安队伍。做大保安服务业要重视发展人力防范,壮大保安队伍,扩大覆盖面,主创社会效益;做强保安服务业要重点发展技术防范,增强企业实力,扩大再生产,主创经济效益;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大力拓展保安业务,畅通保安事业发展渠道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文化、教育、建设、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保安服务企业尽快拓展业务,发展队伍,增强对重点领域保安服务业务的控制力。
(一)确定发展目标,壮大保安队伍。2007年至2009年,全省要新发展15万名以上保安员,力争到2009年年底全省保安员总量达到20万人以上。综合分析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城市人口、警力分布等情况,各地3年内新发展保安员数量为:郑州市30000人以上,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市10000人以上,开封、许昌、漯河、三门峡市8500人以上,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6500人以上,鹤壁、濮阳市4500人以上,济源市2500人以上,郑州铁路局、中原油田4000人以上,南阳油田1000人以上。
(二)畅通保安服务业发展渠道。拓展保安服务领域的主要渠道有:一是娱乐场所派驻。要认真贯彻《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积极推进保安派驻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二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派驻。要认真贯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鼓励支持保安企业参与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同时,顺应企业事业单位减员增效、降低风险的需要,派驻保安员参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中小学校、幼儿园派驻。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和保障。四是逐步实现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主要由保安承担。对经营性展览、展销、文娱、体育、演唱会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聘请保安承担保卫任务,公安机关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五是保安押运公司扩充。按照《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公通字〔2005〕41号),各省辖市保安押运公司全部达到部颁标准,经济相对发达、有条件的县(市)要尽快开展保安押运业务。逐步实现全省金融网点现金押运业务全部由保安押运公司承担,民爆、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的保安押运业务也要全面开展。六是物业保安的清理整顿。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对机关办公场所、商场、学校、医院、会展场所、宾馆、酒店和住宅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如委托人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聘请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的专职保安员,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七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探索把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出资组建,承担城区街道、社区治安防范任务的联防队、巡防队、交通协管等群防组织在保持其工作职能、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逐步改称“XX街道(社区)保安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向乡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