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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皮鞋和打火机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打假治劣。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整体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打击声势,落实打假责任,依法严惩假冒伪劣不法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安排

  从2006年7月起至2007年10月底,分四个阶段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8月15日前完成)。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8月16日-12月15日)。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的作用,会同经贸、工商、科技、外经贸等部门,对试点行业、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底。

  1.摸清当地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试点行业产品质量状况与国际、国内同行业比较的水平,近三年监督检查产品合格率情况,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行业质量提升的空间。2.摸清企业基础管理现状:执行标准情况、计量保证状况、强制和自愿认证状况。3.摸清企业品牌建设情况:自主品牌销售情况、国外商标注册情况、产品出口情况。4.摸清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技术改造、专利技术、自主知识创新、科技开发能力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档立库。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基础信息建设,实现一企一档,并实施动态管理,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提供可靠依据和基础保障。

  (三)培育提升阶段(2006年12月16日-2007年9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出两个行业的突出共性问题。根据所属行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质量诚信度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技术、标准、管理、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质监等部门要发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等各项职能优势,实行定人、定责、定时服务,帮助企业抓管理、提质量、创名牌、赢市场、增效益。通过分类指导,实现帮扶一类产品、提升一个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目标,推动形成区域特征明显的产业基地。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9月16日-10月31日)。做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工作总结,完善政策,巩固成果,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对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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