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起草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相关的政策草案。
2.研究起草温州市区商品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实施计划草案。
3.组织编制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专业规划和发展目标草案;
4.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科研、鉴定、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
5.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贯彻实施《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建筑节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省地方标准。
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制定完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规划和配套的技术规定。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及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我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规划,制定与建筑节能材料标准、技术规程、施工安装图集、质监验收规范、评估标准等相配套的技术规定。
(三)加快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各地要广泛开展以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为重点,节地、节水、节材并举的建筑节能示范工作。要通过建造建筑节能科技推广应用示范楼,将墙体保温隔热技术、新型墙体材料、门窗阻热遮阳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节能空调照明供热水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集成应用,取得适合我市地理和气候条件的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经验,在此基础上,推出一批建筑节能示范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由点到面,逐步推广。要按照“重科技、低消耗、高效率”原则,探索建筑节能工作机制和运作方式,完善节能建筑发展模式和体系。各地要通过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积累建筑节能的经验和做法,改进和完善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的地方规定,大力促进建筑节能工作。
(四)发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质消耗和废物排放为特征的生态型居住园区,建立商品住宅成品房交付使用制度。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加强生态型居住园区建设的调研,积极创建条件,开展生态型居住园区试点建设。分别制定温州市区商品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实施计划,积极推广住宅全装修,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进一步规范装修市场,促进住宅装修生产从无序走向有序,贯彻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方针,鼓励开发住宅装修新材料新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效率、缩短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今后国土资源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时要将住宅全装修内容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全装修住宅交付使用制度顺利实施。同时,2006年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面积要达到商品住宅总面积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