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坚持节能与节地、节水、节材并举,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节约意识,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的水平。
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在建设项目设计和建造、改造过程中,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使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实现建筑节能。到2006年,全市3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2007年,全市5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2008年,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标准,其中市区5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65%的标准,改建、扩建的既有建筑同比例达到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2009年,乐清、瑞安两市50%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65%的标准;到2010年,县级以上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65%的标准,基本完成对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任务。
墙材革新工作的目标:进一步落实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等规定。温州市区、瑞安市、乐清市从2006年1月1日起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到2010年,全市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3亿块标砖以下,其中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1亿块标砖以下。大力整治粘土砖瓦行业,到2007年,强制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50%以上。积极开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到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非粘土)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55%以上,建筑应用比重达到65%以上。
三、近期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市政府成立温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建设、规划、发改、经贸、科技、财政、税务、国土资源、质监、环保等部门组成,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筑节能工作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