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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2006年度温州市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的通知


  四、实施市“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定1-2个行业作为试点,通过努力,促使试点行业在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明显提高,不出现被省级以上点名的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质量监管,开展行业创名牌活动和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工商局、建设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工商联。

  五、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搞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督促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大对行业无序竞争或恶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查处力度。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选择汽摩配行业作为试点,开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协助单位:市质监局、公安局、经贸委,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瑞安市政府。

  六、强化措施,着力解决乐清低压电器行业同质化和低价竞争导致行业发展困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协助单位:市质监局,乐清市政府。

  七、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品牌运营的发展道路,对品牌企业申报省级重点项目予以优先上报,积极扶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助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委等相关部门。

  八、加大对品牌的培育力度。指导、帮助列入名牌培育的企业做好清洁生产、职业卫生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ISO18000认证,扶持名牌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指导企业开展专利项目的研讨,为企业将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提供服务;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做好商标、专利、标准化、计量检测等品牌技术基础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技术投入,开发新技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对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电力供应方面给予支持,并制订相应政策;在新建厂房或上马技改项目时,在土地指标安排、规划选址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培养中高级经营师、经济师、商务师和质量工程师,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国内外优秀品牌、质量管理人才到温州发展等。及时为名牌企业收集并提供国际贸易技术性壁垒资料信息,为名牌企业产品出口提供通关和检验检疫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质量立市办;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人事局、教育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温州电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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