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2006年度温州市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的通知
(温政办[2006]145号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品牌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5〕105号)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品牌强市”,力争实现我市今年新增国家级品牌4-6个、省级品牌25-35个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06年度我市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把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手段,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引导列入培育目录的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水平。采取政策导向,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的工作机构,负责品牌培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评比奖励等工作。建立县级质量工作专项基金和品牌奖励基金。促使辖区内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地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有明显提升,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额占当地出口总额的比重有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与品牌战略的规划管理,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质量与品牌战略的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编制好本部门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计划,并加强对企业创品牌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有关商会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督促商会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质量立市办(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市质量立市办)、发改委,协助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委、建设局、外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联等相关单位。
三、大力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力争新增中国名牌产品2-4个,国家免检产品15-20个,浙江名牌产品12-15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浙江著名商标20个;“钱江杯”优质工程3个;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3个。完善温州名牌产品和温州知名商标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名牌列入温州名牌产品的评价,拓宽温州名牌产品评价范围。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促进质量提升。支持名牌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逐步为有条件的名牌出口企业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服务平台。在农业、水产、林业企业中大力推广标准化工作,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业、水产、林业特产产品的名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做好旅游点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和旅游饭店、星级饭店的创名牌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建设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