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的意见
(温政办[2006]10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6〕53 号),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工作会议和经济形势分析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征求意见,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市政府召开某些专业性会议研究重大方针、政策、措施,根据需要按会议内容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或他们成员中某些方面的专家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市政府每年召开1-2次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就政府全面工作或某项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上述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室事先与市委统战部联系,请市委统战部确定参会名单并转达会议通知。
二、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属各单位的政策性文件,同时抄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视情分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三、市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草案基本形成以后,分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询意见。
四、进一步健全落实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结对交友制度。市政府领导视情邀请交友对象参加有关调研和考察活动。市政府领导不定期地邀请结对对象谈心,了解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密切感情。谈心活动每年至少1次以上。
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也可就关心的重大问题,约请市政府领导进行交谈。
五、进一步健全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同相关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
(一)政府职能部门在对口联系中应负主要责任,民主党派也要积极主动与对口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
(二)与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负责人一般每年2次走访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每年应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