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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对外经济协调处(产业损害调查处)

  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工商企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和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指导企业对外经贸洽谈、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对外展销、展览活动;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产业损害调查、应诉,发布产业损害预警报告;承办本委的外事工作。

  (八)技术进步与信息化工作处

  研究制订技术创新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负责企业信息化的推广和应用,指导企业上网工程,推进企业信息化试点和示范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组织和协调企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配合协助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管理和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为企业提供国内外重要科技信息和服务;指导、规范、推进企业和行业技术中心建设。

  (九)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电力处)

  组织协调工业循环经济,推进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含农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环保产业、再生资源、工业节水和节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电)、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环保产业、再生资源、工业节水和节油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的监管;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再生资源、工业节水和节油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并推广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汽车报废更新及废旧物资的行政管理及企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订地方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实施地方电力工业行业执法、行业管理;研究分析电力行业运行状况,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有序用电并承担市有序用电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及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规划与改造建设;参与制订电力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参与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电力项目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指导节约用电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用电工作,推进农电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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