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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先进制造业基地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建议;制订全市先进制造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研究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制造业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中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国内外合作与技术交流;确定年度先进制造业基地重大建设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计划并进行跟踪、分析和协调,参与土地等资源要素的协调,提出集约配置生产要素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年度考评工作;参与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园区的规划,牵头联系和协调工业园区的管理。

  (四)投资与规划处(技术改造处)

  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工业性投资的推进;组织制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制订工商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改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项目核准、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贯彻实施国家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督查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工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配合协助全市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的管理。

  (五)企业发展处

  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制订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整合提升、品牌创建及信用建设工作;负责推荐列入国家及省、市重点企业工作;牵头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牵头指导全市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管理,制订企业进入标准厂房的标准;负责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市企业家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

  (六)中小企业处

  承接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中小企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制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财务统计分析、运行监测、科技进步、质量管理和创名优企业、产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融资、技术、信息、创业辅导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申报有关中小企业扶持项目;联络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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