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千家企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
(温政办[2006]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千家企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06-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温州市千家企业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06-2010年)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打造“品牌强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温州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竞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发展目录》、《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品牌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5〕10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质量与品牌发展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06〕154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品牌大省”的战略部署,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以科技为先导、质量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扎扎实实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促进温州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品牌培育的基础和动力在于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名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培育名牌产品。
(二)合力推进原则。品牌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努力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和机制,共同推进品牌培育工作。
(三)龙头带动原则。以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为重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以先进制造业、高效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名牌培育为重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