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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规范性文件,都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探索节约、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公开新载体,大力加强电子政务,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

  牵头单位:市府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创新行政管理运作模式。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对经济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有序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牵头单位:市府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习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逐步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上岗前法律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轮训,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全面承担本级政府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办法和工作计划,完善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审定全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协调、考评、监督、检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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