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温政发〔2006〕85号)
为加快形成全市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增强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浙政发〔2005〕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保证。因此,加快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经常性发生,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增多,导致公共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这是对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挑战和考验,要求各级政府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职能,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力度,创新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真正把保障公共安全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
(三)加快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紧迫任务。虽然各级政府已初步建立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和多发事故的单项(部门)应急管理机制,并在处置应对一般公共突发性事件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针对综合类、交叉型、次生性、衍生性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还缺乏应有的应对能力,缺少临场处置经验,难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是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紧迫任务。
二、我市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我市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全民参与的原则,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群联群防的应急管理格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平安温州”,建设和谐社会。
(五)2006年底前我市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完成全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并有序开展工作;完成市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及各县、市(区)总体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建成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主要工作机制;整合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协同行动方案;制定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制度;构建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处理网络;建立一定数量的避难场所及配套的抢险救援队伍;建立专家、人才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