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委托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发电、供水设施和闸门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与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这些设施起闭的完好;负责枢纽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
(六)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大坝安全监测和水文、水情测报及其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域的使用管理。
(八)负责管理、使用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水源保护专项经费,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水政监察工作。
(十)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委托,承担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水资源费及其他规费的收取工作。
(十一)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水源保护范围内涉及水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设施)的论证、审查、验收;承担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和水源保护范围内依法需涉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设施)的立项初审工作;参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设计供水规划区内的供水、引水水源工程建设的立项初审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和参与考察工作。
(十三)协助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珊溪水利枢纽库区范围内环保、公安、交通、国土地矿、渔政、林政、航管、海事和旅游等管理工作,或根据授权(委托)进行管理活动。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水资源与工程技术管理处、水政监察处、枢纽调度处、库区综合管理处。
(一)办公室
协助局党委督促、检查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协助局领导做好本局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有关市级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和日常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重要会议会务、后勤保卫、车辆调度、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枢纽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和局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纪检监察、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培训教育、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协助局党委做好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干部工作,以及公司中层干部任免前的审核工作;负责党建、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安排对外接待事务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