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发〔2006〕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8月28日,秦岭南麓的太白、城固县湑水河上游突降暴雨,引发湑水河洪水陡涨,造成城固县五郎乡吕家村、湑水村4名钓鱼、1名放牧群众被洪水围困,12名群众去河对岸奔丧返回行至河道中央被突涨洪水冲走。经城固县干群奋力营救,5名被洪水围困群众成功获救,4名被洪水冲走的群众自救脱险,1人溺水死亡,7人失踪。获悉灾情后,省、市领导十分关注,副省长王寿森批示要求“继续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同时总结一点教训,预报预警工作有无疏漏,下一步防汛工作要继续抓紧抓好”。市委书记田杰、市长赵乐秦分别批示要求,安抚好遇难家属,继续搜救失踪群众,强化防汛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副市长郑宗林亲临现场,对搜救失踪人员和当前防汛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王寿森副省长指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
虽然这次湑水河洪水是由于上游骤降暴雨引发,具有猝不及防的特点,但也暴露出群众防汛意识不强,存在麻痹侥幸思想,基层防汛预警手段落后,互报联防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当前,正值我市暴雨多发季节,洪水随时可能发生,防汛抗灾正处在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引导和教育群众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识暴雨洪水规律,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的降雨和汛情,对各项预案、物料、队伍、信息等进行再检查、再落实,消除隐患,弥补不足,确保安全。
二、加强河道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度汛隐患
河道、航运主管部门、沿江乡镇、村组要进一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河道巡查,抓好河道管理,切实做到“天下雨、人上堤”,提早防范。在江河作业的采金、采砂船只要立即撤出河道,复平遗留尾坑。各类渡船要加强管理,涨水期间要停渡固锚,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在群众常去游泳的河段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防止溺水伤亡。在河道游玩、垂钓和放牧的群众,在降雨期间或上游来水之前,要提前撤出河道,切实禁止不顾安全的涉水过河、滞留河道生产作业等防汛隐患,严防被洪水围困或溺水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