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保险广覆盖工作的通知
(汉政发〔2006〕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社会保障机制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施社会和谐的“托底”机制。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要任务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坚持广覆盖。截止上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50811人,其中在职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179950人。根据省上下达的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任务,年末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达到198650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将2006年扩面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截止7月末,虽然当年累计扩面2974人,但因企业职工退休、国企改革等原因,在职参保人数较上年末呈现负增长态势,全市广覆盖的形势非常严峻。从广覆盖与构建和谐汉中来看,“十五”期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得到迅猛发展,但是经营者为其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偏低。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广覆盖顺利推进
当前,全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要坚持政府统一安排,相关部门配合,企业依法参保,社会联动扩面的指导方针,全力以赴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初下达的扩面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形势,找准突破口,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将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地税、工商和国资委等部门参加,明确责任,协调重大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合力。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工商、工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要按照汉政发〔2001〕45号文件要求,恪履职守,促进广覆盖。
二、突出重点,尽快实现全覆盖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县、区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凡符合政策的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使用期不满一年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包括建制镇)从业的个体工商户,不分城镇户口和非城镇户口,也都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缴费的农民工和在城镇从业的个体工商户,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在城镇个体经营的行为后,如本人申请,可按照规定接续、转移、继承或退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