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汉政发〔2006〕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既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只有占人口总数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得到全面发展,才能充分体现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成就。认真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汉中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汉中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为主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内容以及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和优秀儿童代表,营造浓厚的关爱妇女儿童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各界自觉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进步理念。
二、实施“两个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发展“两纲”是检验、考核一个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要积极围绕实施“两纲”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上实现“六个纳入”,即: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增加对妇女儿童卫生、教育、就业方面的投入,加强妇女儿童教育活动设施建设,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职能,要自觉对照“两纲”指标分解责任书,制定部门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方案,将指标列入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两纲”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市、县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多部门、多层次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实施“两纲”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
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劳动法》、《
义务教育法》、《
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好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卫生、环境以及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加大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