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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参加2007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参加2007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合旅[2007]137号)


各旅行社、各旅游院校: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组织2007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旅人教[2007]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2007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2、其它要求:
  (1)大专院校在校生及导游专业的中专或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
  (2)对持外省核发的导游资格证书前来我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异地换证”手续,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转出省旅游局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加试1科“现场导游”,方可参加考试。
  (3)对持中文类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其它外语类导游的人员,必须以所报语种参加“现场导游”加试,考试合格方可。
  (4)对持外省身份证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省暂住证;在我省就读,持外省身份证件的在校生,需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法
  1、旅行社、在校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市旅游协会报名。各集体报名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将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用EXCEL表格录入,表内需有考生的姓名、性别、报考语种、学历、身份证号等。各项均要按规定格式填写(详见填表说明),经审核无误后上报报表(包括电子版),并上缴报名材料。
  2、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直接到市旅游协会报名。
  三、提交材料
  1、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仅供交验);
  (3)4张1寸彩色同底标准照(不含报名表上所贴)。
  (4)从报名处领取体检表,到医院进行体检。
  2、申请加试的考生需提交审核的资料有:
  (1)原《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仅供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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