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为了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这一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力争用五年时间解决全市73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优先解决39.3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使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237万人,把全市农村安全饮水人口比例由“十五”末的54%提高到79%,农村自来水入户率由22%提高到40%以上,供水水质达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十一五”期间使我市农村饮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建设水源可靠、设施配套、管理科学、服务规范、水质达标、满足供给的农村供水体系,切实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为“十三五”前解决全市137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统筹,科学制定规划,规范建设管理,加强运行管护,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一)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各县区在制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时,要依据“近期与远期结合,用水与节水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开发与保护结合”和先急后缓,分步解决的原则,区别城镇与乡村、富水区与缺水区、经济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地与山区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盆地腹部地势平坦,人口居住密集,有很好的集中供水条件,要坚持统一规划、规模建设,大力发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秦岭、巴山山区及丘陵区,人口居住分散,取水成本较大,可建设单村(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或分散式供水工程;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方,要发展雨水集蓄工程;对水源污染严重且恢复困难的饮水工程,要更换新水源或增加水处理设施;对距离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要依托已有自来水厂扩建、改建,延伸供水管线,辐射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
(二)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规划控制,按项目实施。各县区要抓紧修订本地区“十一五”农村饮水实施方案,把项目逐一落实到乡、村。市水利部门要按新的规模和范围,深入实际,调查摸底,确定合理的水源和供水方案,尽快完善《汉中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要加强计划的统一管理,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在规划、计划上做好与省上主管部门的衔接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衔接,统筹安排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全市总体实施方案,市水利局商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等部门编制年度计划,经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下发各县区组织实施。要切实维护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的严肃性,严禁随意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