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实施意见
(汉政发〔2006〕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农村饮水困难问题是广大农民群众所面临的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关乎农民的身心健康和农村稳定。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农民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市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群众饮水工作,先后实施了“甘露工程”、农村饮水解困和防氟改水等工程,已建成供水工程1300多处,解决了9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但全市仍有137万人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其中近40万人处于秦巴丘陵山区,这些地区相对贫困,群众居住分散,饮水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今年8月,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农村饮水工作,决定“十一五”期间,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解决全省农村群众饮水困难步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陕政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农村饮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5年市上安排对全市农村饮水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评估,根据《汉中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目前我市仍有137万农村群众达不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46%,其中有80.4万人饮水水质不达标,17.27万人供水水量不足,特别是还有39.33万农村群众仍然存在饮水困难问题。农村饮水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瓶颈。解决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期望,也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必要基础条件。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把解决好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威望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把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步伐,尽早使农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组织好、实施好、管理好,尽快改变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局面,把党和政府对农村群众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