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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06至2010年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巩固提高防治成果,最大限度把地方病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根据省政府制订的《陕西省2006至2010年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陕政发〔2006〕2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汉中市2006-2010年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本底清楚、网络健全、宣教到位、措施落实”的防治模式,以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改灶、改水和控制布病疫情为重点,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巩固大骨节病防治成果。到“十一五”末,使我市各种地方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采取“补碘、改水、改灶、搬迁”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新病例的发生,最大限度满足病区群众健康需求,推进地方病防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任务和指标

  (一)地方性氟中毒

  1、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到2010年完成勉县、西乡两县地氟病区已损坏停用的降氟改水工程的再建项目工作,使病区3900名群众饮用上符合饮水卫生标准的低氟安全水,并保证改水工程的正常运行使用。

  2、燃煤型地方性氟中毒:到2010年全部完成镇巴县地氟病区尚未改灶和虽已改灶但炉灶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5000余户、涉及1.8万人的改灶任务。新改炉灶使用5年后,其完整、排烟性能良好率达到90%以上,居民正确使用炉灶率保持在95%以上。

  3、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对防治地氟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对300例氟骨症病人实行免费治疗。

  (二)地方性砷中毒

  1、对镇巴县燃煤型砷中毒病区进行普查,查清病区分布和病情,针对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到2010年,对防氟砷改灶改水同步进行,全部完成防氟砷改灶任务,居民对炉灶的正确使用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对砷中毒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2、2006年,完成省上下达的饮用水源砷含量检测任务,进一步扩大筛查范围,确认饮水型砷中毒病区的分布和发病情况,并提出改水计划,到2010年前完成防砷改水任务并保持工程正常运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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