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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台镇等八个乡镇教育强乡镇的决定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台镇等八个乡镇教育强乡镇的决定
(汉政字〔2007〕6号)


近年来,各县区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活动的通知》(汉政办发〔2003〕11号)要求,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教育强乡镇”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农村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涌现出了一批教育水平较高的乡镇。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县区2006年申报的教育强乡镇进行评估验收,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郑县高台镇、碑坝镇、西乡县桑园镇、柳树镇、宁强县大安镇、高寨子镇、镇巴县渔渡镇、佛坪县袁家庄镇等8个乡(镇)教育强乡镇称号,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并颁发匾牌一面。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市政府要求其他乡镇要学习借鉴他们的创建经验,紧紧抓住创建“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这一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切实加快创建步伐,为提高全市教育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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