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现2006年度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县区和单位的决定
(汉政字〔2007〕19号)
2006年度,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财政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大局,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强化支出管理,层层落实保工资、保平衡和消化财政赤字责任制,全面实现了“两个确保”、“两个保证”目标,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经认真考核,市财政局、汉中经济开发区和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全市11个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和市财政局全面完成了确保当年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的目标任务;全市11个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和市本级实现了当年或累计收支平衡。市政府决定,对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全面完成当年保发工资目标任务和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市财政局、有关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按市财政局“两保四挂两联”激励办法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