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汉政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汉中畜牧产业发展实际,现就推进我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职责、依法行政,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目标。以“防检统一,治疗放开,强化监督,搞活经营”为主要内容,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制度、稳定队伍,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工作体系
(三)市级机构设置。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建设,
组建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健全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
1、强化畜牧兽医工作的政府职能。根据中省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畜禽养殖、饲料、兽医行政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订,指导畜牧业发展;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控制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和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工作。
2、建立市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整合市畜牧兽医中心现有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疫检验等机构的设施、设备和资源,组建汉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作为市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技术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以及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