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级市、县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县级以上残联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4、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社会宣传活动、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体育工作开展。
6、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都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市、县区都要创造条件,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分级员队伍;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为国争光。
7、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六)社会环境
【任务指标】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全市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创造条件在市电视台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残助弱的良好社会环境。
2、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推动扶残助残事业发展。市电视台要开办手语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市内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爱护、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七)维权
【任务指标】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维护残疾人权益。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主要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完善优惠扶持残疾人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以及农村制定的扶持残疾人的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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