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553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07〕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553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06年市政府19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二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553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确保汉中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特提出汉中市科技创新工程,即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在五大重点领域实施50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建设30个科技创新研发机构,构建10个科技服务平台,培育50个科技示范园区(企业),以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为基础,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重大创新项目为载体,以培育科技示范园区(企业)为工作抓手,大幅度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能力,推动全市科技进步,全力促进我市支柱产业的发展,保障和支撑汉中经济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简称为“55315”科技创新工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55315”科技创新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贯彻中、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结合我市科技资源优势提出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实施“55315”科技创新工程,对于增强我市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发展水平,提高经济竞争力,实现汉中在陕南地区率先突破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实施“55315”科技创新工程,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确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骨干作用,巩固其在创新工程中的领跑地位,促进我市的科技资源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实施“55315”科技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技创新、军民结合、重点支撑、突破发展”的指导方针,继续实施“科技兴汉”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增强全社会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龙头,全面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两翼,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将我市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我市经济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