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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高度重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对于消防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抗洪,以及地震、矿难、空难、有毒气体泄漏、森林火灾、核事故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大经费投入,专项安排,全力保障。

  大力加强特勤队伍建设,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资金及大型消防安全保卫勤务综合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改善消防员生活福利待遇,明年底前要落实消防员高危岗位津贴和灭火救援补贴,各级财政要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必需资金,为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加快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提高社会整体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一)加大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城市、乡村和集镇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要抓紧解决建设中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汉中市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要力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新建、改建项目应一步到位,不再欠新帐;2010年底前,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基本得到解决,重点镇的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区、县城要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城建、供水、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二)继续加强城市公安消防队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把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范畴,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确保消防队(站)建设与城市基本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根据陕政发〔2006〕56号文件要求,我市到2010年前力争再新建4个消防站。略阳县要尽快完成县消防大队迁建的选址、立项和征地工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到2010年,镇巴、留坝、佛坪三县建成规范化的专职消防站;市一中队和各县消防中队抢险救援班特勤装备器材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市消防支队要建设具有模拟石化装置泄漏、高层建筑火灾、隧道火灾、油气储罐火灾、生化毒害、地震等仿真训练功能的消防特勤训练基地,提高消防部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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