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汉政发〔200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消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预防火灾的能力显著增强,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农村、社区、学校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薄弱,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现根据陕政发〔2006〕56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专群结合、依法治火,大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汉中”、实现汉中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市和重点乡镇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完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地方消防力量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地方专职消防力量有较快发展,企事业专兼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农村普遍建立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