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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勉县长林机场用地有关事宜的通告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勉县长林机场用地有关事宜的通告
(汉政发〔2007〕34号)


汉中机场迁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努力下,目前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为保证勉县长林机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拟建汉中长林新机场用地内的建设活动进行控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控制范围为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的汉中新机场用地,包括勉县长林镇小白坡村、范寨村、杨寨村等村约2980亩土地。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批准改建、翻建。不得在控制范围内抢种树木及其他经济作物。对擅自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抢种的树木及其他经济作物,在征地时均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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