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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政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省政府办公厅也以陕政办发〔2007〕112号文转发了这个文件,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国办发〔2007〕52号和陕政办发〔2007〕11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中、省的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实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和《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各县区、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12月底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实施。规划应体现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专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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