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1、饭店积极参加旅游系统内组织的活动,按时提交有关统计数据,积极支持并认真完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等。
  2、设施设备符合星级相应标准,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状况良好;饭店在软硬件建设和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方面有新起色、新进步;饭店服务质量上乘,住店客人反映良好,在当地和全省有一定知名度。
  3、管理水平较高,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受训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饭店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明确;有质检培训部门或专职、兼职质检培训人员;对外承包部位与饭店自营部门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规范要求。
  4、大部分经营指标(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客房出租率、每间客房年收入、人均实现利税等)高于本省同星级平均水平。
  5、本年度内饭店规范经营,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发生。
  6、参加优秀星级饭店评选的单位,请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档报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七、不符合星级标准饭店衡量条件:
  必备项目缺项较多,选择性项目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或星级意识淡薄,设施设备严重老化,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差,服务质量低下;或管理松懈,制度松弛,经营衰退,亏损严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旅游投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八、复核要求:
  1、根据全国星评委工作部署,星级饭店年度复核工作时间提前,请各星级饭店应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抓紧实施,选调专人从事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复核任务;
  2、各星级酒店应于2007年12月5日前上报下列材料:
  (1)饭店自查报告电子档;
  (2)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二00七年度基本情况表一(传真件);
  (3)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二00七年度基本情况表二(传真件);
  (4)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二00七年度基本情况表三(传真件);
  (5)全省优秀星级饭店申请材料电子档(如果要参与评比的)。
  3、各旅游星级餐馆应于2007年12月5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1)饭店自查报告电子档;
  (2)安徽省旅游星级餐馆二00七年度基本情况表(传真件)。
  4、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动态量化管理原则。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饭店坚决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降星的处罚措施,使复核工作真正起到推动、促进作用。
  九、联系方式: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