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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2.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建设。应建立完善特种设备数据库,及时掌握全市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的信息,动态反映特种设备数量和安全状况,实施市、县(市、区)专线联网动态管理。要及时巩固特种设备普查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的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发布和预警,形成信息畅通的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发布我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办事依据、程序及具体要求等。要加快特种设备企业办事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网上申请、审核,完成施工企业施工前告知信息交换。
  3.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检验能力。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我市具有相对优势的阀门、管件、医药设备等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的扶持力度,引导、鼓励和帮助企业引进人才智力,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进行相关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要坚持“科学兴检、依法施检”,积极扶持和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强做大,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提高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检验工作的覆盖率,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4.加强预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体系。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制定切实可行的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制订救援和防止事故危害继续扩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方案。一旦事故发生,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
  1.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能,研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落实和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所需的经费,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手段督促和帮助消除事故隐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发现企业新增特种设备,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及存在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行为时,应及时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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