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政办〔2006〕221号)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1号)精神,现印发《温州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质,是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标准,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判断,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 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先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循序渐进地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注重实效,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和考核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从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绩效评价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绩效好的,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加强领导,扎实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强化责任,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开展和检查工作,并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