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课程建设。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科研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认真研究和推进职业教育教学领域里的改革,加强职业教育的课程建设。建立由学校、行业协会、企业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论证并审核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教材,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按照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的要求,建立新的课程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课程方法,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加大职业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行"综合学分评价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办学和评价的自主权,努力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九)加强扶困助学机制建设。采用政府资助、学校减免、半工半读、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对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学生减免学费。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代管费,将贫困生资助面扩大到职业院校在校生的10%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免除职业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学生的学费。设立中职学生优秀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特别要向艰苦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高职教育奖学金仍按高校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中职教育的助学金、奖学金所需的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对在各个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招、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在行业和企业的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制度,建立全市范围内"首席技师"的评选制度。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力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在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一)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计划培训未能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7万人。培训专业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主,其中先进制造业培训计划安排60%,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培训计划安排40%。全市建立40个左右的市级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基地,基地主要设在高职院校,国家级、省市级重点(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可设在实力雄厚、专业对口的大中型企业和社会短期培训机构。培训期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培训基地(学校)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合格学生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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