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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全省艾滋病防治领导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帮扶救助体系。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和“四有一不”艾滋病防治政策,创新开展健康教育、自愿咨询和行为干预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对目标人群实施母婴阻断措施;完善救治体系,规范救治行为,提高救治能力,确保所有艾滋病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建立美沙酮替代治疗试点并稳步推广,减少因吸毒造成艾滋病传播;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策略研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到2010年,90%以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断、治疗和咨询等医疗服务;娱乐场所、社区等人群集中场所安全套可及率60%以上;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60%以上、高危人群达90%以上。

  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结核病综合防治水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强化督导管理,提高防治工作质量;持续保持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传播和蔓延。

  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防治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在校生等重点人群,有效降低我省乙肝感染率。

  3.持续加强疟疾、丝虫病和麻风病的防治,有效控制地方病。实施传染源控制、媒介防制和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疟疾措施,到2010年年底,除商丘、信阳等少数高传播地区外,其他地方实现控制和基本消灭疟疾目标。

  加大麻风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快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居住、生活、治疗和康复条件,消除人们对麻风病及患者的恐惧和歧视,体现人文关爱。继续落实食盐加碘措施,实现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加强对农村生活饮用水、氟、砷等元素和相关病情的监测,加强地方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地氟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地氟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病区标准。

  4.建立健全慢性疾病防治网络,加强职业病、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在18个省辖市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危险因素干预,开展慢性病防治研究,规范诊疗方案,推广适宜技术,开展重点人群牙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的基线调查和综合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和监督力度,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完善有害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危害和发生,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康复工作。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加大精神卫生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措施,提高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水平,降低精神疾病致残率。把精神卫生的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

  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母婴健康水平。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优生遗传医学科学研究,加强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监测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7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城市和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提高到95%和85%以上。努力减少因环境、围产等因素导致的出生缺陷发生,降低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6.强化临床血液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继续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建立完善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和血液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阻断相关疾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重点做好18个血站和省血液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县级供血库建设、血库管理网络建设和人才培训等工作。

  7.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动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公共卫生、健康保健和营养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高尚和有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积极开展以公共场所和流动人群为重点的普及健康教育活动,推动健康城镇、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和健康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健康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城乡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积极开发和培植健康教育市场,促进健康教育产业化。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农村居民分别达到70%和50%,城市中、小学生分别达到70%和60%。贯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效降低人群吸烟率。进一步健全全省健康教育网络,做到机构、人员、房屋、业务和专业设备“五配套”。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农村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到2010年,创建2-3个国家卫生城市(区)、5-10个国家卫生县城、15-20个国家卫生乡镇、6个省级卫生城市(区),10-20个省级卫生县城、30-50个省级卫生乡镇。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乡镇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加大农村改厕、改水和改圈工作力度,到2010年,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53%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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