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市政府原则上不予审议。因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或应对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急需出台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经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批准后,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度温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一类计划(17件)
1.《温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2007年3月底前报送草案);
2.《温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2007年3月底前报送草案);
3.《温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2007年4月底前报送草案);
4.《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市民政局负责起草,2007年7月底前报送草案);
5.《温州市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市民政局负责起草,2007年4月底前报送草案);
6.《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划局负责起草,2007年4月底前报送草案);
7.《温州市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市规划局负责起草,2007年5月底前报送草案);
8.《温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规划局负责起草,2007年6月底前报送草案);
9.《温州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建设局负责起草,2007年5月底前报送草案);
10.《温州市化粪池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起草,2007年4月底前报送草案);
11.《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生态园管委会负责起草,2007年3月底前报送草案);
12.《温州市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市房管局负责起草,2007年6月底前报送草案);
13.《温州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市房管局负责起草,2007年5月底前报送草案);
14.《温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暂行办法》(市人防办负责起草,2007年5月底前报送草案);
15.《外地驻温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市经合办负责起草,2007年4月底前报送草案);
16.《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起草,2007年8月底前报送草案);
17.《温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2007年6月底前报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