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实体型科研机构改革和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科研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等高校加强重点学科和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工作,紧密依托企业、高校等主体,在切实发挥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华中研究院和泵阀工程研究院、轻工研究院作用的同时,加快创建电器工程、汽车船舶工程等专业研究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十)加快行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在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产业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我市重点行业的基础研究能力。同时,加大力度创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有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心落户我市。通过“民外合璧”,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国外研发机构合作,或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机构建设。鼓励创建专业化设置、企业化运作的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共享平台,重点发展壮大一批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抓好省级科技中介示范机构建设工作,鼓励建立科技中介机构,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温州科技城核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知识产权和人才战略深入实施,鼓励掌握和拥有更多具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二)培育专利示范企业。通过用好专利资金,引导帮助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每年培育20家以上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市级专利示范企业。落实《关于开展建立行业专利预警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出口为主的特色产业专利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三)组建专利执法队伍。认真实施《
专利法》、《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组建专利执法队伍,整合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违法侵权案件的查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十四)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方案。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广大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努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