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逐步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加大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力度,保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必要投入。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方面改革。积极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健全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执法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在“广”和“深”两方面取得进展。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市有关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后评价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按照“分步实施,平衡过渡”的原则,调整我市现行的“指挥部+基建办公室”的政府项目管理架构,逐步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四分开。牢固确立企业投资自主权,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投资调控机制,提高投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效益。
6.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全方位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快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融合,进一步发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统领地位、龙头作用。切实强化规划空间功能,增强区域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空间约束性,统筹协调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完善规划综合管理,规范立项程序,整合规划资源,注重衔接协调,扩大公众参与,健全专家论证,完善审批发布,强化实施检查。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按规划排资金,进一步发挥规划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有效增强规划对于开发建设活动的约束性。
(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1.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产权股权流动体系。一是进一步明晰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归属。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总体要求,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界定非公有制企业因历史或政策原因造成的模糊产权,理清产权归属。二是规范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管理制度。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股东出资行为,完善股权结构。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股权登记中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股权登记托管。三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流转体系。规范与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搭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进场交易。尽快研究制订关于产权股权交易的规则、中介机构监管与管理等涉及产权股权交易的规章制度,完善产权股权交易政策体系。
2.建立通畅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进入体系。一是开放投资领域。实行非禁止即许可原则,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商品,均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经营。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对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高的行业,应允许降低注册资本标准,并允许分期注入。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计价入股,并提高可抵充注册资本比例。三是实行平等待遇。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和管理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市场公平、公正和国民待遇原则,存在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求的,一律取消或修改。
3.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保障体系。一是争取组建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解决当前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二是积极发展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广经营者个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担保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保全仓库业务、保险业务、个人资产抵押贷款、创业贷款、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业务。三是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和监管机制。在发挥政府资金导向性作用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金尤其是民间资金进入担保领域,壮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实力。四是努力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的股权结构,通过私募等形式,改变传统的家族制、单一产权的企业股权结构。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中介服务体系。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加大政府对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二是推进中介组织脱钩工作。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政府部门脱钩,凡从事经营性业务的中介机构都要成为独立主体,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在会计、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与政府脱钩的基础上,加大其他检验、检测等具有社会公正职能的非鉴证类中介机构与政府脱钩步伐。三是大力扶持中介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资质。四是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中介组织。通过与国际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组织的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先进中介管理和经营理念、手段和技术,提升我市中介服务水平。
5.建立和完善行业服务和自律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对培育行业协会的规划,并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重组和整合,促进其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扩大行业协会的社会覆盖面,增强行业代表性。从提高行业协会运行质量出发,适当引入行业协会的淘汰机制。二是通过立法和制订地方规章,树立行业协会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作用、职能及运行方式,使行业协会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三是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以“有为”促“有位”,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形成优质快速的服务机制。行业协会要建立一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如应对贸易摩擦的工作机制、研究虚拟经营模式等。努力加强行业协会内民主建设,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行业协会内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会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