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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合食药监办[2008]11号)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食药监办〔2008〕11号)


长丰、肥东、肥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认真做好落实《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办法》是我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一部重要地方法规,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凝聚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汗水。《办法》涵盖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创新性、权威性,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的有力武器。作为监管职能部门,全系统要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监管、稽查等有关处室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违法案件。
  二、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宣传培训
  《办法》内容丰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执行工作要求高,需要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宣传培训。一是加强系统内培训工作。举办法制学习辅导,对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稽查、监管人员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办法》内容和精神实质。主动与卫生、工商、计生等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相对人宣传培训工作。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市、县局按照管辖区域划分,认真做好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集中培训,使行政相对人知晓《办法》,主动遵守《办法》。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办法》出台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将《办法》规定的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公众共同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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