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温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7〕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等12个部门联合制订的《温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温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转发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我市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