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7〕93号)
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7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007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据统计,2006年底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54处,比上年增加了37处,地质灾害发生起数明显的回落(2005年新增330多处)。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1169处、崩塌(隐患)点476处、泥石流(隐患)点104处,地面沉降5处,崩滑流3类突发性地质灾害仍然是我市最主要和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类型。
综合分析我市地质灾害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规模小(小型占97%)。
2.发生时段集中。崩滑流地质灾害绝大部分发生在主汛期,与台汛雨和梅汛期局部暴雨关系密切。
3.多数地质灾害点的发生与人为活动有关。滑坡、崩塌主要由削坡建房、开山采石、修建公路等工程活动诱发所致,泥石流的发生与地形地貌、强降雨条件密切相关。
4.突发性强。崩滑流发生前的预兆不明显或无预兆,发生速度快,防范难度大。
5.危害性大。山区人口既分散又相对集中,削坡建房、坡脚建房、沟口建房较普遍,房屋质量较差,发生数百方、甚至数十方的滑坡崩塌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而山区泥石流灾害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危害极大。
(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市已掌握的1754处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中,39处得到了较规范的工程治理,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有111处进行了应急处理和简易治理,有效地减轻了发生灾害的威胁,现状基本稳定,但部分点仍有待于进一步勘查治理或搬迁;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群测群防的长效机制,采取群众监测、临灾避让等预防措施为主,结合我市“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分批分期搬迁避让和逐步治理等手段,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