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温州“第三次跨越”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我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任务,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实施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切实贯彻落实新一轮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全市就业再就业责任制考评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要按“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加强和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衔接的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1万人,帮助1.3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贯彻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7〕15 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断完善政策,统一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法,加快研究制订“双低”(低水平缴费、低水平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积极探索研究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到2007年底,全市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万人。
医疗保险工作,要着力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老年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低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其中市区、乐清市、瑞安市、洞头县应在年底前先行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帐户统一管理办法。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到2007年底,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8.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