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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7-2015)》的通知

  3.影视剧制作业。采用合资合作、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影视剧制作业,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影视剧制作公司,提升电影、电视剧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创新影视剧生产、销售体制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衍生产品开发,扩大山东影视剧在全国的市场份额,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影视剧的数字化进程,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形成山东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以城乡电影院线建设推动电影发行放映改革,支持多院线竞争发展。将新世纪电影院线和银星电影院线建成地域性品牌院线。组建山东鲁信影院发展有限公司(院线),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形式,在济南、淄博、烟台、潍坊、临沂、威海、日照、泰安、东营、德州等城市建设10家不同档次和规模的影院,形成我省电影院线的知名品牌。开发建设现代化数字影城“齐鲁影都”,带动齐鲁影视文化广场和电影院线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和农村数字影院,在全省创建适合中低收入人群的低票价电影院线。在工商企业相对发达、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建设一批高档次、多厅、多功能综合电影院和电影城。采取“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办法,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在全省农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
  4.印刷发行业。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档次、壮大实力”的原则,大力发展印刷复制产业。建设以济南为中心的出版物印刷产业基地,以青岛为龙头的山东半岛包装装潢印刷基地,以临沂为重点的印刷、物流基地。加快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可录类光盘企业,引进和发展外商投资印刷复制企业,建设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型印刷企业集团。积极运用数字化印刷、个性化印刷等国际先进印刷技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印刷企业,鼓励发展“专、精、特、新”的印刷企业。到“十一五”末,全省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40家,力争有三分之二的印刷企业达到设备先进、技术领先、效益良好的水平,使我省印制能力和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山东省新华书店以加快连锁经营步伐为主线,强化主业经营,探索多元发展,构建以连锁总部为龙头,以城乡基层发行网点为依托的出版物经营格局。到“十一五”末,全省连锁门店达到500家,实现资产总额40亿元,年销售收入55亿元。建设山东出版物流中心及东、西、南、北四个分中心,形成覆盖全省、辐射周边的出版物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扶持规模较大、势力较强的民营发行企业,支持国有和民营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和网络书店等现代出版物流通系统。鼓励出版单位利用第三方物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积极发展出版物发行电子商务、网络书店等各种形式的现代出版物交易系统。鼓励建设遍及全省的书报亭及公共信息服务网络。
  5.文化演艺业。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培育市场主体。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整合现有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资源,着眼文化与旅游、科技、媒体、资本、市场的融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合理安排股本结构,采用整体转制、部分剥离、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推动一般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生产和营销。采用演出季制、月票制、通票制、会员制等多种方式,培育观众群体。发挥齐鲁文化底蕴深厚优势,在重点文化旅游城市,打造国内一流、观赏性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大型旅游演艺品牌,使之成为山东的“文化名片”。大力支持积极健康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优化演艺娱乐业结构,提升演艺娱乐项目的文化品位和科技水平,引导演艺娱乐业向超市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健全现代演出体系,组建山东演出联盟,吸引全省主要艺术院团、演出中介和演出场所自愿加盟,打造演艺剧目创作生产、营销推介、演出场所等完整的产业链,促进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按照市场需求定制、配置演艺节目,实现演出联盟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行演出场所院线制,促进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按照体育场、体育馆、音乐厅、大剧院、小剧场等功能类型,分门别类组织演出院线,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演出市场的演出院线体系。依托大众网,开辟“山东演艺在线”,及时发布演艺资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演艺中介组织,发展文化经纪、演出策划、咨询评估、市场调查、票务代理等文化中介组织,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完善演出资质认证体系,推行演出职业经理人制度、制作人制度、经纪人制度、领衔主演制度或明星演员制度等现代演出市场制度,逐步确立现代演出市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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