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困难职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安排
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救助,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逐村逐户调查核实受灾群众生活情况,对灾民需救济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评估,将灾困群众的人数、缺粮、缺钱情况掌握清楚,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和政府救济等多种形式进行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要区分轻重缓急,加强动态管理,对需政府救助的困难群众,要按其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确保重点特困群众得到救助。要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减少救灾款物流转环节,及时将救助资金物资足额拨付到户、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好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职工、下岗职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面向下岗职工积极开发提供公益性岗位,努力扩大就业,为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劳动、经贸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和筹措特困职工救助资金,加强对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的救助。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组织好对困难职工的交友帮扶,搞好"双节"期间困难企业和职工慰问,合力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要做好城乡低保资金筹集和下拨工作,确保低保金不断档,对家中有残疾人、重病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要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适当提高救助和补助标准。要及时制定和落实临时救济制度,做好低保边缘群体临时救助工作,通过发放临时补助、节日慰问等形式,缓解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困难。要注意做好城乡特困党员的帮扶救助。要认真落实好《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要求,及时落实县区五保供养配套资金,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标准不低于每年1400元。
四、落实好优抚安置对象各项政策待遇
各级要按照《军人优抚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落实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抚金,落实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资金。要妥善处理涉军退役人员的上访问题,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军属、伤残军人、老红军和在乡老复原军人及部队离退休人员。